2023.03.29
风能专委会
此次发布的是第一章《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包括:(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三)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四)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等四部分内容。
第一章《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指出,“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等主要新能源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多方面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是推动新能源跃升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实施方案》主要在四个方面提出措施建议。
1、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主要政策点1: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
《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落实上,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项目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装机规模为9705万千瓦。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2022年7月,第二批项目清单正式印发,主要布局在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并已纳入了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当中。各地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前期或建设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正在谋划第三批项目,并将采煤沉陷区扩展纳入布局范围。
主要政策点2: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开展实质性联营。
为确保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风电光伏基地高效利用,需要坚持源网荷协同发展,明确项目利用率及消纳方向,推动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储能协调建设,实现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与配套电网、储能及分布式调相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开展实质性联营,例如利用采煤沉陷区、排土场、电厂闲置空地、铁路沿线闲置空地和电厂灰场等区域,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发电项目,并与已建的煤电项目实现实质性联营,解决电力支撑、调峰调频与新能源生产之间的协作问题,避免由于新能源生产与辅助服务分离导致的市场主体间沟通协调不畅和利益分配失衡,破除因市场主体不同导致的利益壁垒和生产障碍,促进风光火储综合能源供给模式的构建,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主要政策点1: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2018年以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动,各地加大对分散式风电的重视程度,分散式风电市场规模逐步扩大,2021年底,分散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接近1000万千瓦。
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前景广阔,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对于接入消纳,农村电网的架构相对薄弱,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瓶颈和电能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同时农村地区用电负荷较低,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有限。另一方面对于投资融资,分布式光伏因体量小、投资规模小,存在企业开发项目融资困难、利率偏高等问题,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的现象更为突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在分布式光伏开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方面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并启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力度促进农村户用光伏、乡村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将进一步推动农村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主要政策点2: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
通过发展和完善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更充分地利用本地资源、更公平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与能源转型的重要途径。
3、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
主要政策点1: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3-03/28/c_1310706202.htm
http://www.nea.gov.cn/1310706202_16800009398981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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