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8月22日上午九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易小刚、独立董事吴澄、钟掘、李效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易小刚委托唐修国代为行使表决权,吴澄、钟掘、李效伟委托独立董事谢志华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稳根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修改为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万元。
三、以下四项关联交易议案,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不足法定人数,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将以下四项关联交易议案提请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三一重工与三一重机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2《三一重工与三一重机销售业务合作协议》
3、《三一重工与三一汽车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4、《三一重工与三一汽车销售业务合作协议》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5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5656会议室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2、审议《三一重工与三一重机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3、审议《三一重工与三一重机销售业务合作协议》
4、审议《三一重工与三一汽车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5、审议《三一重工与三一汽车销售业务合作协议》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理人员。
2、2005年9月19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3、在审议第2、3、4、5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社会公众流通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办。
邮政编码:410100
3、登记时间:2005年9月23日 上午8时?下午5时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31?4031555 传真:0731?4031777
3、联系人: 孟维强 肖军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5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来源:上海证券报)
( 2005年08月25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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