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风能作为随处可见的绿色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资源优势。发展风电既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又能为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速,同时兼顾生态环境,是一条盘活乡村产业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让闲置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快速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径。
首先,广大农村具备风电开发利用的资源基础。一方面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随着低风速技术取得突破,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东南低风速资源区域已具备开发条件,可供开发资源潜力在10亿千瓦以上。另一方面,农村有大量的零散未利用土地。据初步测算,全国适宜建设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形貌高程合适的地区,扣除城乡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蓄滞洪区等不可建设区域,还有约100万平方公里的建设潜力空间。这意味着,土地资源规模不是风电开发建设用地的限制性因素,主要限制来自于规划计划指标控制、政策性因素等。全国约有69万个行政村,假如其中10万个行政村,每个村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等零散土地上找出200平方米用于安装2台5兆瓦风电机组,全国就可实现1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
其次,风电远程管理模式具备技术可行性。目前技术条件下,风电机组在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接入现成的10kV、35kV或110kV输电线路,并实现电能的就近利用与消纳。通过一体化管控平台,实现风电场远程管理模式,对分散于各个农村的风电机组进行集中监控,可减少专业人员现场作业,在有效降低运维成本的同时,提升经济效益。
再次,风电项目已普遍具备经济可行性。风电产业与技术日趋成熟,能够为农村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经济效益。以风速较低的河南省为例,150米高度风速约为6米/秒,安装2台5兆瓦机组的工程总承包成本不到6000元/千瓦,年利用小时数以较保守的2500小时计算,年发电量超过2500万千瓦时。根据当地0.3779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计算,年发电收益超过900万元,年均净利润超过300万元,20年运行期累计创造利润可达6000万元。风电开发企业在保证合理收益水平的前提下,可以拿出一部分利润与村集体分享,由此每年可为村集体提供15万元至20万元固定收入。2019年,全国近一半村集体的收入低于5万元,60%低于10万元。江苏省提出,2020年底将562个低收入村的集体经营性收入提高到18万元以上的目标;浙江省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基本覆盖。可见,大力发展风电,能够快速提高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集体经济收入水平。
最后,风电项目是新农村建设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完美结合。风电项目不仅具有经济与环境效益,而且具备产业溢出效应,可带动当地服务业发展。风电设施通过与当地自然及人文景观结合,可实现与当地旅游开发、特色小镇建设、民生改善工程的协调发展。例如,华能河南汤阴等风电项目,已经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融为一体,成为历史与现代交融的文化旅游景点,真正做到了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目前,华能正以河南濮阳项目为试点,有望在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与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风力发电技术成熟、收益稳定、环境友好,依靠农村丰富的风能资源与土地资源,孕育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此,建议在全国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以创新方式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具体可在全国的100个县,首批选择5000个村,每个村安装2台风电机组,共计1万台。通过“百县千村万台”工程,村企合作开发风电,创造性激活村集体经济活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一是需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为降低风电开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县级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核准,统一分配,统一开发,落实到村。每个县域由一个投资开发主体负责开发建设,每个农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装机规模。二是需要建立村企平等合作机制。通过村企共建,实现合作共赢。风电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与技术优势,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村企合作机制下,村民经专业培训后可参与部分运维工作,增加农村就业。三是需要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网基础设施薄弱,外送通道不畅是发挥其能源资源优势的关键制约因素。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提升电网容量,畅通电力外送通道,从而改善农村用电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以创新发展为推动力,开展“百县千村万台工程”,可一举多得地实现农村经济与风电发展的深度融合,大范围、大幅度地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成为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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